私自刻制公章的刑事责任: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八十条,伪造、变造、买卖或者盗窃、抢夺、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、证件、印章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伪造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的印章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,并处罚金。
行政处罚风险:即使未构成犯罪,私自刻章也可能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二条,面临拘留(5-15 日)和罚款(200-1000 元)。
民事纠纷风险:若印章被他人冒用或滥用,可能导致合同纠纷、债务纠纷等,印章所有人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(如因管理不善导致印章被盗用,需对善意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)。
印章被盗用或伪造:未妥善保管的印章可能被他人盗用,用于签署虚假合同、借款等,造成经济损失;此外,不法分子可能伪造印章进行诈骗,而原印章所有人可能因难以举证而陷入纠纷。
信息泄露风险:若刻章时向非正规机构提供过多企业或个人信息,可能导致信息被泄露,用于非法用途(如伪造证件、洗钱等)。
是否提供备案回执与凭证
刻章完成后,正规机构会出具备案回执(由公安机关统一格式),证明印章已登记备案。企业需妥善保管此回执,后续办理银行开户、税务登记等可能需要。
同时要求提供刻章发票或收据,作为消费凭证,避免后续出现纠纷时无据可依。
原子印-是采用1972年美国庄臣公司发明的原材料制作而成,香港进口原子印是目前商务活动中广泛应用的印章之一,外形美观,印面清晰,无需印台、无需加油,即盖即干,携带方便,绝不褪色等特点,可以使用36000次以上。适用于:各类部门章。如专用章、合同专用章、业务专用章、报关专用章及其他工作用章等。不适合银行印签印章。